环保柔性材料及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
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“浙江明士达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7000万平方米环保柔性材料及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”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浙江明士达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7000万平方米环保柔性材料及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
建设地点:海宁经编产业园区马桥街道海宁大道东、宋顾大桥港南
建设内容:浙江明士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75380万元,于海宁市马桥街道海宁大道东、宋顾大桥港南侧,即现有新厂区西北侧新征用地53336m2,新建生产厂房,并引进国际领先的产压延、贴合、涂贴等生产设备及辅助生产设施,从事环保柔性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加工,项目建成后将形成新增年产17000万平方米环保柔性材料及产品的生产规模。
联 系 人:张婷
电 话:18757314711
公示期限:2023年11月1日-2023年11月28日。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附件(上传验收报告、验收监测(调查)报告、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四项内容)
明士达验收完整版.pdf